
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违规处罚规定 二次供水设施未按规定清洗消毒的处罚标准因地区不同而有所差异,最低罚款5000元,最高可达50万元。以下是具体规定: 一、全国性处罚标准 • 基础罚款:根据《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》,违规单位可被处以3万元罚款(如惠州、兰州案例) • 新规升级:2026年6月1日起施行的《供水条例》规定,情节严重者最高可罚50万元 二、典型地方处罚细则 1. 兰州市 • 清洗消毒频率:每6个月不少于1次 • 违规处罚:直接处以3万元罚款 2. 郑州市 • 分级处罚: • 轻微违法(3日内整改):5000-10000元 • 一般违法(5日内整改):10000-15000元 • 严重违法(拒不整改):15000-20000元 3. 天津市 • 处罚幅度:3000-30000元 • 同时给予警告处分 三、从轻/加重情形 • 从轻情形:初次违法且及时整改(如淄博市规定设施停运<1个月可免罚) • 加重情形: • 多次违规(如惠州案例中超期3-5个月) • 拒不整改 • 造成水质安全事故 注:新规实施后,疾控部门可对严重违规单位吊销卫生许可证,住建部门可同步处罚。